1 ) “雄心勃勃“是个尴尬的字眼
据说在英国,雄心勃勃是个令人尴尬的字眼。
但当今的主流是美国文化。美国人自然不以此为耻。年轻的小混混张开双臂,叉着双腿坐在沙发上的时候,深受和平演变的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相反,老大Freddie的坐姿很娘:拧着半个身子,虽然那时候他在发威。
小混混脱掉西装开始砍人。英国人会认为里面有颇悲哀的黑色幽默。而American Pyscho里的Patrick Bateman穿上雨衣开始砍人的时候,美国人认为是荒诞的黑色幽默。
小混混脱掉西装开始砍人,英国人会特意用镜头来捕捉那个青春的,少年人特有的身体,透着一丝暧昧。American Pyscho里的Bateman,则毫不吝啬的对着镜子展示自己赤裸裸的荷尔蒙。
小混混心底对自己尖叫,白齿红牙龈,歇斯底里到可怖。Bateman看着对方完美的名片发呆,愤怒却不歇斯底里。这一点,似乎英国人压抑太久了。
最后,如果美国人拍这个片子,大概他们会把公民凯恩的那个镜子镜头作为结尾,让主人公高处不胜寒的固执着。三十年的叙述,让人误以为这是另一部教父:他终于混到合法经营的地位了。
而等级概念分明的英国人,会让他脱掉所有伪装,绝望的盯着他永远无法到达的彼岸。连他曾经唯一拥有的青春,都已不复存在。
英国人果然很艺术。
2 ) 怎样的变态才会萌萌哒惹人爱?当有一个比他更丑的家伙做对比的时候
看《天王流氓》之后我顺便也看了一发《天才雷普利》。非常有意思地发觉这两部暧昧的片子居然有着许多惊人的共同点,这里不妨搞个总结。
一开始是因为不小心看了贾尼的同人视频《斯德哥尔摩情人》不小心掉了这个坑,对老贾的真人版产生了强烈了兴趣。所以去看看保罗贝坦尼的早期作品《流氓天王》。
《斯德哥尔摩情人》里面的大部分镜头都来自《流氓天王》,那视频剪辑得忒好看了点,给我感觉是老贾一定是个鬼畜优雅冷酷的杀手攻。于是我兴奋满点地坐在电脑前看《流氓天王》,准备抱着电脑屏跪舔……呃,别想了,那是不可能的——这部CULT片拍得真是意外的矜持。
你知道,腐国人嘛,搞基从来都不显山露水。哪怕是腐片也要拍得那个优雅痞气有格调得很,哪怕是暧昧也要含蓄绵长五味交杂。
乍眼一看保罗贝坦尼饰演的男主,满脸凶相,看似鬼畜冷酷(MV中的形象多少有些误导),实际看电影的时候反而会觉得此人粗暴单纯,有点二愣子,刚出场那会儿屌丝气十足,真是十足的青葱水嫩。被老大收买之后马上死心塌地,跟着老大出任务的时候格外卖力,老大叫干事他就狠狠干拼命干啊,砸个车窗玻璃都要欢快地跳起小脚匡匡乱砸,充满了小学生气质的破坏欲可萌可萌了~老大被偷袭他马上就给他挡刀子二话不说完全是本能反应啊,脑残粉是什么样的他就是啥样的。最难得的是——人家长得虽然鬼畜,但是行为举止很纯情很青葱呀!
第一眼看老大,他被老大的魅力折服——他看到老大的什么呢?
看老大的房子,大得跟宫殿一样耶( ⊙ o ⊙ )!
看老大的衣服,镶钻的纽扣!西装!领带!
看老大的仪容举止,帅!酷!那气势,那腔调,就连拿个玻璃杯子呼人都显得如此有魅力!
看老大出手阔绰——一次就扔给他500英镑!啧啧啧,老大真有气魄!
他爱他老大,他简直他妈的爱死他老大了——为什么?老大的一切都是他所向往他想成为的样子,他怎能不爱他老大?
但是——容我讲个但是——但是,这片子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基片。保罗贝坦尼饰演的主角对他的老大弗雷迪确实有迷恋之情,这种感情,这种迷恋,是属于男性的、一种虚荣与向往混合而成的恋慕感。他看他老大,瞪大了眼鼓足了劲儿看,就像是粉丝看他的偶像明星,看他顶礼膜拜的神灵,艳羡中含着微妙的暧昧,暧昧中潜藏着蠢蠢欲动的野心与贪婪。
正如《天才雷普利》里面雷普利对迪克的恋慕,雷普利爱迪克,也是很明显的爱,也是混杂了太多的仰慕和虚荣,区别在于雷普利本人确实是双性恋的,而《天王流氓》的男主角脑回路比较短为人又比较二,没有太多细腻的弯弯绕绕的心思。
雷普利对裘德洛饰演的迪克真的有那么一些情愫,他爱迪克的大衣,甚至会去埋首他怀中嗅他的味道,这动作很娘,很暧昧,最后迪克宣布 订婚的时候他的反应也很过激——“你爱玛吉就和她结婚?你还爱我呢,你怎么不说跟我结婚?”而在发觉求爱无望反遭侮辱后,他误杀了迪克,还不忘把迪克与自己摆成相拥的姿势——他是爱迪克的,也渴望被迪克爱。毕竟面对着的是这样一个惊为天人的美少年,人都是受不了诱惑的生物,哪个小基佬能说自己在面对那种光彩照人万众宠爱的男神的时候保证不动心?保证自己定不会渴求一点那阿波罗一般的美少年一点点的垂青?。
只不过现实是骨感的——迪克对雷普利并不好,态度糟糕,恶劣至极,招之则来挥之则去,搭不搭理全凭自己的心情。但是雷普利就是爱迪克,为什么?因为雷普利是个穷人家的小子,迪克是生来的王子,万众瞩目,无数人爱上他就是因为他光彩照人的外形和吸引人的魅力,不管这人的脾气多糟糕私德有多烂,不管这人把你的自尊心是怎么往死里糟蹋,但是他就是美丽着的,但他就是光彩照人的,他就是像个太阳一样,你不管被烧伤烧得多痛,多忍不住那种渴望与膜拜——人就是这么贱的不是?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要。付出再大代价忍受再多折磨与践踏都忽略不计。
我们的《天王流氓》这片子里保罗贝坦尼与雷普利有着惊人相似的虚荣,和对上流社会/黑帮一号的向往与追逐,并且因为这种向往对拥有这些光环的特定对象产生了深不可解的偏执与迷恋。
主角“我”是一个稚气未脱懵懂粗暴的青年,从他的出场和一系列的行为方式来看,本身也是个没见过多少市面的屌丝,然而老大的一次召见让他完全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被那气派的黑帮作风、被老大那雅痞帅气的举止、被老大那豪华的房子衣服饰品晃晕了眼——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在头一次意识到自身与上层建筑之后的差异之后会产生什么想法?
自然而然的,他对这种表面的风光华丽产生了崇拜与向往之情,爱这霸气的黑帮,爱这喧嚣狂野的生活,也爱这样有魄力又体面的老大——人嘛,不都是缺什么就想要什么,这就和没见过世面的中二女生看了脑残剧X时代之后也想要谈恋爱穿名牌风光体面做名媛搞撕逼大战一样——女人如此,男人也如此,雷普利如此,“我”亦然。
还是那句话:很多时候大众的那种偶像情节就是那样——你爱你的偶像,而你之所以爱他,爱的是他身上的光环,爱的就是他的不真实。
你爱他,你总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潜藏的愿望是——你其实多多少少还是想成为他的。尽管这个愿望不怎么现实。
而相对于雷普利的自卑、怯懦、阴暗,炮儿就显得比较单蠢呆萌了~老大开着车送他别针的时候他一脸的受宠若惊,当时那个背景音乐又是暧昧风骚至极的萨克斯,听起来还真有些调情的味道,只不过配上当事两人一个浑然不觉自我陶醉一个粗糙冷硬又受宠若惊的两张脸,看起来偏偏那么违和又搞笑。炮儿接了别针之后把他男神用目光舔了特么的一遍又一遍,那模样真是恨不能把他老大连皮带骨吃下去还是怎的,众人自己体会。
另有一点雷普利与天王流氓的主角惊人的巧合的是——他们在自己的偶像死亡/陨落的时候,都想到了要取代偶像。这其实是一种潜意识里野心与欲望的膨胀与实体化。如果不是他们曾经距离自己的梦中偶像那么近,如果不是他们都那么了解自己的神明,如果不是他们确确实实有那样的野心与贪婪与欲求,他们最后也做不出替代偶像的事。
他们确实爱着迪克或者弗雷迪,只是说到底这种爱终归不是纯爱,而是混杂了欲望与虚荣的、被华丽的皮相与风光蒙混了眼的“爱”。读作“爱”,写作贪婪、野心、追逐。或者说,那种混杂着幻想和崇拜的爱,硬要掰成男男相爱也成,但是你其实明白这和男女之爱是不同的——它不纯,它虚浮,它包含的假象与欺骗太多,两人之间地位的悬殊与卑微的心情是显而易见,若真爱了,就对弱势低下的一方也会很受伤。所以迪克厌恶那个唯唯诺诺又粘人的雷普利,所以弗雷迪不高兴了也会把“我”一脚踹开,哪怕人家为他挡过刀子。
(另,一直觉得这两部片子里的妹子都挺好的,也都是真爱——《天才雷普利》里面的玛吉聪慧温柔至始至终都爱着迪克,《天王流氓》里面弗雷迪的女人也是自始至终忠贞不渝,妹子的爱都是单纯的执着的,也很柔韧很美好,不似男人那般心思险恶翻脸无情。)
相较于雷普利的娘炮阴损,炮儿饰演的主角显得更加清纯、硬派,也更加萌。
炮儿的黑帮一号真的纯情,真的——一辈子的处男是肯定的。弗雷迪跟他老婆第一次勾搭的时候,炮儿那个酸啊,眼神里幽怨得要死,看着女人和老大唱歌调情,他就在一边脑补他老大坠入爱河的过程脑补得自己被自己的脑补虐到眼眶发红。之后就因爱生恨觉得老大被红粉骷髅耽误了之后不配做自己老大了,就自己趁机取而代之了。但是老大被仇家陷害入狱,老大的女人被仇家割喉,他还是抄起家伙杀到仇人家去报仇了,后来他回忆也是说自己根本不愿意干,但TMD为了老大他还是杀了仇家然后满身血地哭啊!哭什么?哭他的偶像梦破灭了,哭他之后二十年里再也见不到老大了?反正那含糊不清的语句里到底有几个fuck几个意思也只能他自己知道。
此君更萌的一点是孩子气,自负得分外可爱。弗雷迪老大的女人说,你长得不错呢,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他理理自己的西装:Not a bad looking?I'm a princess!你说这人自恋不自恋?放网络里大概也是个专门写汤姆苏玛丽苏的小作者。不过人家炮儿的自恋却是光明正大的,首先他自己就不感到任何羞耻——我又不是凤姐,我就说说又怎么了?我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就不能自恋了?就是这小小的偶尔张狂让人觉得挺可爱的,只因他无人可说,终于在和女人讲话的时候说出来自我感觉良好,却是为了拒绝女人给他找对象——这种孤独的自恋中含着一丝倔强的孩子气,“我才不需要女人呢,我每天耳朵里都能跑出好几个女人~”这话说得真是分外可笑,孩子气的吹牛皮里又含着一丝孤单几分倔强,也饱含着自尊和强硬。
与之不同的是雷普利偷偷穿了迪克的衣服跳舞臭美自我陶醉,正巧被回来的花花公子迪克撞见,他吓了一跳,窘迫又羞愧仿佛是个贼子,观众比他自己还觉得难堪万倍。也不知为何,明知雷普利是无心为之,还是让人觉得可悲可鄙难以直视。
——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炮儿啊?因为他哪怕是讲这么二逼的话的时候还西装革履满脸潇洒浑不在意!因为他这辈子真的就是这么浑!浑不在意女人浑不在意别人的评价就这么过过来了啊!最后取代了老大是真的有乘人之危的嫌疑,但是老大也确实是不把他当回事把他踹在一边在先不是吗?老来的主角“我”稍微懂些人情世故了,对着多年不见的弗雷迪的女人说:“是的,我他妈的也希望我能够有一个爱我的女人,我不介意她是个贱妇,我愿意爱她,我愿意花钱给她买衣服。我应该被爱!我可能哪天也会(为了她)洗手不干!但是没人想过我!现在别管这些了,老子只想见弗雷迪!”
所以其实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对弗雷迪的女人也是有点意思的,只是年轻的时候太逗比太犯浑,就和小学生一样看到喜欢的女生就知道欺负人引她注意引她讨厌,却不知道怎样让她喜欢自己。初见面的时候女人把他错认成弗雷迪,惹得他跟她斗气出口伤人,之后女人又抢走了他老大,他又跟女人吃醋较劲。这里不妨注意一下他在内心独白的时候对那女人的形容词,作为一个混迹黑帮的流氓痞子,在形容那女人的时候居然极其富有抽象的诗意。他讨厌她抢走他老大,但她明明白白摆在那儿确实是个漂亮性感的女人,很难说他被误认为弗雷迪搭讪的时候他自己心里到底存了几分恼火几分妒忌。以及望向这对恋人鄙夷又怨恨的眼神里,感觉到的到底是老大单方的抛弃还是包含了被女人忽视的双向抛弃。
事实上呢,心情好的时候他还是想跟女人好好讲话和好的。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那本来就不怎么发达的情商完全被自己的野心勃勃给占据了,就如《红与黑》里于连索莱尔开枪射杀德莱纳夫人时候一样,他岂不知自己是喜欢她的?只是在虚荣与愤怒面前,那点小事根本微不足道了。
这里穿插说一下《天才雷普利》,雷普利也是双性恋,即爱着迪克也爱着迪克的未婚妻玛吉。相对于《流氓天王》的主角的硬气倔强犯浑二逼来说,雷普利显得更加心机深沉,更加阴毒卑劣。面对男人,他的爱慕卑贱又懦弱,面对女人,他没有勇气抵抗诱惑却只有勇气欺骗勾搭,然在情急之下又想杀人灭口。这是个极度阴损极度自私的人,为了掩饰自己的行径不惜任何卑劣手段,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狠心杀死挚爱。冷血到令人发指。
当然相比之下,《黑帮一号》的主角就显得非常有一股雅痞的浪漫气息,敢爱敢恨,敢说敢做,爱得精分,恨得痛快,不相干的娘们一边去——原谅我这么说,两部片子我正好是连着看的,雷普利我真心看着反胃,所以只好不得不把天王流氓刷了两遍来抚慰我致郁的心灵——尤其是在雷普利那种贱人的衬托下,炮儿就显得格外的有风度……开玩笑,炮儿哪怕是去砍人都要穿得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好吗?跟谁说话都是一副硬汉派头!他不帅谁帅?!英伦口音和西装苏死个人好吗?还有那修长的身材!还有那哪怕是看着很屌丝很二逼但是一拽起来就特有杀伤力的颜!金发碧眼啊亲!这五官虽说不算精致也足够性感了好伐?
最后的结局——雷普利凭借一次又一次的杀戮,终于换来了财富,终于将自己的罪孽瞒天过海。而自己爱过的人或深爱自己的人都离自己远去了,自己也永远堕入黑暗之中(这结局别提有多糟心了,我看完整整郁闷了一天)。
而炮儿的黑帮一号,几十年后,终于与老大重逢,他激动,他愤怒,他用尽所有办法来嘲讽对方——只希望得到一个结果——你他妈就告诉我一声,我干得比你好!我才是NO.1!
没错,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记得他,爱着他。老大给了他最初的梦与追求,此生若能再得到老大的爱与肯定,此生若真能击败那时高高在上的男神,那此生真可无憾了。只可惜人家老大早就老了,也疲乏了,看到这两鬓斑白还这么急吼吼风风火火的他只觉得累不爱了,老大看他的眼神就跟小学老师看那些才二年级就努力装逼的混混一样鄙夷又嘲讽,枪一扔——再见,我不跟你玩了。这是你的世界,不是我要的命运。
然后他就崩溃了——崩溃啊!为什么啊?活了这么多年也活明白了,什么好房豪车好马都有了,什么权势地位都有了,他自己还是那么一回事。他永远永远在他老大面前无法当黑帮一号。哪怕他学他老大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带着一大票小弟干着天大的事,他还是离那个年少的梦想遥不可及。为什么?年少的他是想成为老大那样的人啊,可惜他干了一辈子,就是不能把自己变成弗雷迪,也无法打败他。
幻梦崩溃了人也醒了,就像过了十二点的灰姑娘,发觉脱了礼服没了水晶鞋你依然什么都不是。耗费了大半辈子追逐的梦啊,到头来都是空的。成了黑帮一号又怎样?他离他老大的距离和少年时期一样遥远。
呃……我不得不说看到最后还是很喜欢他的。哪怕中间他有那么几分钟的歇斯底里和血腥暴力的镜头。总觉得很同情这样的人呢……年少时候因为无知懵懂去爱了一些很空虚无用的东西,得到之后就感觉失落至极。其实一开始,就不该爱什么老大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老大,只有罩在老大头上的那个光环罢了。而那个光环,必须是你在尘埃中仰视的时候才有,等你真正的自己走上去,买了好看的衣服首饰,拿腔拿调说着傲慢的狠话的时候,你其实发现那儿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幻觉。
3 ) 三十年(腐评慎入)
三十年前,他踏进房间,衣衫妥帖,风度翩翩。
他问他,你还好吗,喝点什么。你是不是害怕了。
三十年后,他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听到他的脚步声,幻想他当年的摸样。
睁开眼,他也说好久不见,喝杯茶吗。你过得怎样。
三十年前,所有的光都投射在他身上,他是梅费尔区的屠夫,他是一切。
他为他打天下,做他身后的影子,做他所有不敢做的一切,手段狠辣。
三十年前,那天下着雨,他们刚见完Lennie Taylor,他开着车,余光瞧见对方凝聚在身上的目光,随手取下领带别针,说你喜欢这个,送给你。
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兴高采烈地扣上,羞涩地笑起来,像一个孩子。
三十年前,他跟在他身边,他总是穿一件白衬衫,红宝石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三十年后,他坐在他对面,浅蓝色衬衫,金色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他问他你想要什么,这间公寓吗,这双鞋吗,这个领带别针吗,都给你。
他一把甩开他丢过来的东西,说你疯了,我不要这间公寓,不要这双鞋,不要这破领带别针。
他口中的破领带别针,他戴了三十年。
金色的,上面还有他名字的缩写。
Freddie Mays.
FM.
就像一个烙印,狠狠地,烙上了他的一生,不留情面。
他在虚幻的光影中行走了三十年。付出自己的一生,追逐,奔跑,等待。
一场空。
三十年前,他在夜总会结识了歌女Karen,他让她喊自己Freddie,他听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说他要娶我为妻。而他从来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头几乎被Lennie Taylor杀死。他在不远处冷冷观望,却湿润了双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复仇,带着弯刀、斧头、枪械、凿子,走出车库,进门,穿过走廊,进电梯,五楼,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拉开枪栓,打开门,射击他的双腿。一件件脱下外套、长裤、衬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对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杀死Lennie Taylor,听着音乐。歌声唱着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
三十年后,他出狱,Karen已经老去,却尚在人间。
三十年后,他还是要娶她为妻。他依旧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后,他约他在那间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尘不染,物件、摆设、就连她送他的订婚惊喜,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三十年后,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杀人,我极其厌恶那种感觉,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总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后,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杀当天的话语,他用她的语气,一遍遍重复着i love you。他拔出枪赛到他手里,把后背留给他,对着窗外的天空湿了眼眶。
而他放下枪,原来的Freddie已经死了,他说我只是一个穿着破衣服的老家伙。
他迈着迟缓又熟悉的步伐离开。
走出这个房间,走出他的生命。
他是Prince,是superman,是king fuck'in kong,是No.1。
而从最早他便注定孤身一身,他的感受,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无人在意。
起初以为不过是打打闹闹的黑帮剧,带点黑色幽默,加些玉颜倩影,枪口中男人的浪漫而已。我真是错得彻底。
即使旁白不是PB,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功力深厚,深厚到片尾的时候,响起The Good Life的时候,眼泪竟然化成一片,屏幕里翩飞的纸钞一片模糊。
他脱下西装,脱下衬衣,脱下领带,不穿皮鞋。
他把领带别针还给了他。
他把欠他的纸钞焚烧殆尽。
他点燃一根烟,把他所有给他的,习惯、记忆、情感……全还给了他。
然后跳下楼去。
我永远会记得这段对白。
他坐在他曾经的位置上,端着一杯酒,正色说道:
“听说你要结婚了。
要举办一场舞会,给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锁。
不,我还没有收到邀请,别担心。
我可能去不了了,太忙,不过我还是希望一切顺利。
弗雷迪,我只想真诚的说,恭喜你。
你被放出来了,一切都不错。
然后,这是敬你的。”
而他的对面空无一人。
【FIN】
4 ) 前方老弟30年熬成黄脸婆【老大】
整个片子是在英国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黑帮,火并。炮儿总极力的模仿或者说靠近弗雷迪,就是因为自己的野心。拿到了胸针,戴上了袖扣,但是依旧挡不住廉价须后水和那些不绅士的作为。脱掉衣服杀掉对方的Boss,大概是为了自己走出去依旧干净整洁。炮儿总是个极聪明的人,他得到了几乎他想要的一切,名利,地位,唯一和弗雷迪不同的是,他没得到他老大已经得到并且引以为傲的爱情。而牢狱和爱情已经将年老的弗雷迪打磨得想个普通人,应该说已经成了普通人,炮儿总在30年后却依旧在心中有个想跟随的人,但是这个人已经成为过去,失望绝望之余选择了最后一个无可奈何的方式。
5 ) 时间短了点
感觉这个片子拍的时间多了点,有很多细节的东西表现的不是很完美。感觉像速溶咖啡没有那么多的味道只有一点淡淡的咖啡味而已,里面思索的东西要是能够展开就好了,这样的片子还是喜欢看美国毒枭,感觉那个更加深刻一些。男主角的演技无可非议真是棒。
6 ) 这里的服装是有很强的阶级意识的
没几个人看懂这片。不得不上来说几句。
这不是fashion片,这服装明显是黑色幽默啊。
这里的服装是有很强的阶级意识的。英国佬所谓的class。金毛无论怎么扮绅士。还是被人闻出一股廉价剃须水的味道。杀人时把西服脱下整齐的放一边。这种分裂。可以说是对class的崇拜。衣服就是class。老大砍人是穿西服的。而他超越老大的秘诀就是,脱了西服。这样人可以变成物。等于是榔头斧头。就更man更凶狠了。等到最后老大三十年放回来。扔下一句。自己觉得自己是件旧衣服这样也挺好的。可怜金毛傻了。追求了三十年了class。根本没多大意义。别人一点都不care了。还摆出一副返璞归真的谱。真正的class不是一件意大利西服就能塑造的。
可怜的金毛绝望了。最后穿着背心裤衩在楼顶上狂吼。自己是金刚自己是超人。你看还尽是廉价卡通漫画英雄。人家老大在监狱了自修了艺术历。出来都是学士了。你还这么没文化。class不止是衣服知道吗。金毛以为自己聪明一辈子。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搞明白。还是赶不上趟。最可怜的是还没了自己。自己只是把斧子还挺乐的。别人抱着女人kiss。金毛还只会磨斧子。(这里有同志单想思暗涌)。
注意故事的开始是1968年。有常识的都知道这是什么年代。老大出场可是仿着老电影里步子的。那演员也长了张劳伦斯奥利弗般上世纪的脸。
7 ) 《Gangster No. 1》影评——另外一种混世优雅
我一直羡慕时尚教父Karl Lagerfeld的优雅与一成不变的修身黑西服白衬衣,在花花绿绿的世界里,怎样才能打开自己的衣橱而不对里面的白与黑感到厌倦?《Gangster No. 1》(终极流氓)给了我另外一种答案。
但我厌倦了港式黑帮的西瓜刀与邋遢,厌倦了美国黑帮的纹身和夸张装扮,习惯了意大利西西里黑帮的古董级羊毛尼肥大西服后,《Gangster No. 1》告诉了我英国伦敦黑帮的优雅与时尚。
我们不谈老套的剧情,来谈论一下主角的心理独白和贯穿全剧的英式优雅。本片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个小混混跟随自己的黑帮老大,进而通过自己的欲望与努力取代老大的位置的整个过程,主角的内心独白非常的深刻且自然,赤裸裸地刻画出他的欲望,站在他面前的老大一身意大利西服,永远的白衬衣,举止永远是那么优雅,家里的装饰都是欧洲来的,大气而美观,一个街角混混从走到这个老大身边第一天起,就对这种他所没有接触过但是向往的生活充满了欲望,他内心清醒的知道自己被这种生活倾倒了,被意大利手工皮鞋倾倒了,被笔挺的西服和白色衬衣,甚至一个领带章和一对袖扣,都一一的刻在他的心里。他迷恋并恨着老大。我完全理解这种心态,在大多数时候,在强于自己的人面前,我们的那种仰慕和争夺心理是并存的。
我非常喜欢剧中的几场追逐戏,他们穿着优雅的西装,大步追着对手的混混,在我看来,这是比好莱坞千篇一律的飞车追逐更有美感,我甚至开始期待和好奇,这么优雅修身的西装,在打斗的时候如何施展得开身手?
一场爱情,让老大迷失了黑道气质,在酒吧中,我可以看出主角的刻意粗鲁,当他了解坐在他对面的美女只是因为错把他当成老大而向他调情时,他那种男人的尊严愤怒了,本来就一直屈居人下,再怎么学会优雅也只是手下,现在,连最好的爱情也是老大的,这一刻,注定了老大的死亡,也注定了主角的百年孤独。
于是,当有人密谋杀害大哥,小弟就顺势参与;毕竟若不能继续获得青睐,直接取而代之岂不更快?没有人生来就是老大,而人类社会只有生来就有的老大这个位置,坐上去的,就是老大。
主角的杀气在老大快结婚的时候到达顶点,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老大渐渐忽略黑帮事物,陷入温柔乡,这让手下不能接受,另一方面,主角开始嫉妒老大的幸福。他的一句台词我记得很深刻:“我是一个王子!”只有对自己极端自恋的人,才会有这种心态,而这种极端自恋的人对自己追求的东西才最执着。
另一个让我久久不能忘却的镜头是,主角在杀人时,脱掉自己的西服,裤子,衬衣,领带,折叠放好,剩下一身白色的内衣,才开始恶狠狠地杀人。我们一直在被告诫穿皮鞋不能穿白袜子,衬衣要比外套颜色浅等等绅士着装要点,却一直学不会他们的细节。他们的绅士,永远是白色的内衣,穿衬衣里面一定有白色的背心,脱裤子会顺手按着熨烫的线条折叠成型,而朋友中最时尚最在意外表衣着的我却只会关心身上的衣着搭配而忽略了扔在地上的换洗衣服,这是东西方绅士教育文化的差异。
一个混混都如此优雅,而我们内地的混混只知道看古惑仔学古惑仔,金毛,没有设计感的纹身,恶心的非主流服饰……真的混世魔王总是优雅的坐在会所,点着自己的雪茄烟,我一直这么认为。
影片的最后,已经开始一种人性的升华和探讨,主角在当上老大的几十年间把黑帮打理得更上一层楼,而面对即将出狱的前老大,他依旧会害怕,这种恐惧是内心的,一个你偶像级的人物,即使到你上升到他更高的高度,在他面前你依旧会有压力的,因为是他,带你进了这个世界,无论是纸醉金迷还是血气冲天,他,是你的领路人。他永远比你早走了一步,原黑帮老大在狱中获得了艺术学位,依旧爱着他所爱的人,出狱后即将举行本来几十年前就该举行的婚礼。我们的主角慌乱了,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更强,却始终得不到幸福?自己只是走别人的老路,拷贝别人的生活,而爱情和平实的生活幸福为什么离自己这么遥远?
《Gangster No. 1》可能不是一部最好的黑帮片,但是绝对是一部对好的绅士教育片,无论你在杀人还是在工作还是在玩乐,你都应该有自己的优雅和自己的行头。影片最后的人性探讨也将本片带到另外一种高度,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真的幸福?这恐怕是每个人在学会打扮自己的外表后,更要思考的内心问题。
作者:马立玄 来源:80关注网
www.80look.com 8 ) 人是不会变的
隔了三十年,物非人非,你以为。
到头来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人还是原来的人,你发现他根本没变,变了的只有你自己。
更糟的是,他是你变成另一个人的原因。
直到最后,脚趾离开天台边缘身体由静止向自由落体运动加速的那一瞬间,一个念头模糊地击中了你:其实人是不会变的。
他不例外,你也一样。
不同年纪的gangster换演员有一说是,PB的年轻gangster是MM爷爷的真实gangster按照freddie的样子模仿美化后的回忆形象(个高腿长人好看,城府深密小变态(>▽<))……嗯,这么说的话,其他人都是老年妆而gangster却换人身高也缩水20厘米也有道理了,变得喜怒形于色也有道理了
俺们刚用上纸巾搽屁股,你们用来搽嘴巴;俺们学着用来搽手搽嘴了,你们却用回了手帕;俺们攒钱开上小车了,你们却喊着环保转身骑上了单车。。。
只是因为在交货时多看了你一眼。这故事美国化了说,就是友谊与背叛的往事;腐国化了说,就是倒置的哭泣游戏。基佬的黑帮下手也斯毫不手软啊
"Not bad-looking? I'm a prince, darling!" 自恋死基佬
這個沒有眉毛的傢伙怎麼這麼帥啦!不過愛錯人的下場就是慘慘慘,那一句“bitch”里多少年的心碎 XD Paul Bettany神演技,"something really ugly eating away inside of you"的感覺都演出來了。
距离发条橙太久了,马尔科姆太老,保罗·贝坦尼太帅,2人根本不是一个风格
勉强两分。主题大概是一个欲望扭曲的男人寻求上位的冒险,但是讲得比较混乱。形态上还是英式街坊黑帮+西装暴徒的那些元素,贝坦尼穿西装挺帅的,俩黑帮老大对线时就选择在街边酒馆,旁边的那些街坊也照常吃饭,但是这个所谓的黑帮到底靠啥谋生,只演了打修理工催债的一幕,小流氓团伙吧也就属于。全片有浓郁的舞台剧观感,故事以老年版男主马尔科姆的回忆展开,全片都充斥他啰嗦、尖酸的吐槽跟抱怨,一个龙套出场时就切换到他被干掉的画面,拍法有种廉价的炫技感。剧情莫名其妙,贝坦尼袖手旁观看着老大两口子被砍,转头去杀了对手,这么突然就切到判处老大入监的庭审戏上了?男主和老大老婆之间那些怪异的对手戏是想传达什么样的人物立场?作为主线的男主上位的过程毫无逻辑。这电影很少表现事件,大部分在表现角色的内心,没有事件,内心靠什么支撑?
Paul Bettany的角色从登场为Freddie着迷至拾斧杀戮,再换为风烛残年的Malcolm McDowell卖力嘶吼F*cking挑起怒火,整个故事线看似在讲述利欲熏心步步为营的黑道成功上位案例,但是明眼人看得出这份对老大真切而深沉的爱意。那时的Paul确实是Crime Prince,而Malcolm蹙眉狞笑间就让人感受到强大的气场。
其实是小弟爱大哥,爱的太深又得不到回应,shoot me是啥意思,不就是F**k me嘛~可怜啊~贝坦尼很牛,居然演出了马尔科姆年轻时的感觉~马尔科姆依然是让人胆寒的老戏骨~
男主神经的场面不太适应,看影评好了些。原来这就是Paul Bettany,对上号了。为什么其他人包括大哥女人那么牵强的老年装,而疯子主角不用同一个人贯彻全场呢?尽管长得像,但老演员还是差了点灵魂附体的味儿,大概是Bettany把年轻那段演得太疯了,所以最后自杀总显得火候未到似的
这是一部三观非常正的片子。是的。它告诉我们混黑道是没有前途的,金盆洗手娶妻生子才是人生巅峰。
绝对的基片。贝塔尼这天神般的身形,居然没当过模特!!浪费阿。PS:神马叫迷离的,痴情的,颠倒众生目无他人的眼神?此片是范本哦!(也有人说这是黑帮版霸王别姬来着,哈哈哈哈)
不痛不痒的,为看PB,帅得很,他在橱窗前看自己领针与老大的背影重合这一幕说不上来的一种喜欢。。ps:此时他应该在如火如荼的嗑药中
“混黑帮的基佬是最扭曲的基佬”简直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炮儿蜀黍走位甚是风骚,大长腿五星好评~剧情什么的,就随它雨打风吹去好了。
为了不把血溅到名贵西服上男主角净身杀人那一幕太牛逼了太职业了太他妈变态了,最后男主角老无所依而从前的老大却拥有了真爱,这让他疯狂,他选择了自杀、
I am Superman! King fucking Kong!这片子应该叫Once upon a time in England
这部电影其实描写了一个爱上大哥却被大哥结婚消息击溃的悲惨故事,男主角其实内心喜欢大哥,为大哥挡刀,被大哥的气场所迷惑,但是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同性恋,双性恋更准确一些,其实男人在一起混久了产生爱情并不奇怪,主人公在看大哥和未婚妻被谋杀的时候其实并不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女人,爱变成恨。
又名《杰克苏的史湿》,黑帮小弟深爱大哥三十载:我爱你,我要变成你,为什么你不爱我,我要看着你死,我要抢走你的东西,为什么我得到了一切还是无法变成你,为什么你要回来,求求你杀了我,你不杀我我自杀_(:з」∠)_
苦逼的,永远输对手一大截的小混混故事。这部片子之所以好,就是到最后你都很难说清小混混和老大之间的纠葛到底是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竞争,还是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
PB在此表现堪称完美啊卧槽,天神级别,顺这不可能不是基片